本网站兹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 章)(下称“此条例")通知客户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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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现欲知会各客户有关其所提供之个人资料(根据此条例下之定义),对建立一合适及有效之业务关系,如在与阁下开立之交易帐户、建立及提供各项财务及咨询方面等,尤为重要。交易帐户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保证金贵金属或杠杆式外汇等。
- 客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论是由客户或任何其他人士于客户收到本通知之前或之后提供),本网站将用于下列用途:
- 为提供服务给客户之日常运作;
- 确保客户的信用维持良好;
- 协助日常之借贷事项;(如有)
- 协助借贷上所需之审核工作;(如有)
- 推广(包括直接促销)财务服务及有关之产品;本网站拟把客户的个人资料使用及/或转移给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销用途,而本网站须为此目的取得客户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因此,请注意:
- 客户的姓名、联络详情、产品及服务组合资料、交易模式、财务背景及人口统计数据可被用于直接促销;
- 可用作促销下列类别的服务、产品及项目:
- 财务、保险、投资服务、证券及投资相关服务与产品;
- 本网站商业伙伴提供的服务与产品;
- 上述服务、产品及项目或会由以下各方提供及/或促销:
- 本网站商业伙伴;
- 第三方金融机构、承保人、证券及投资服务供应商;及
- 若客户不愿意本网站使用及/或转移个人资料给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销用途,客户可行使其不同意的权利,此安排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 估计客户借贷款额之水平;(如有)
- 确定本网站对客户或客户对本网站的债务;
- 向客户及为客户提供担保或抵押的人士追收欠款;
- 协助其他机构进行信贷审查和追讨债务;
- 侦查或防止发生违反法例及法规;及
- 符合有关法律、规则、规例中或监管机构所制定关于披露资料方面所订之要求。
- 本网站会严密处理客户提供之个人资料(不论是由客户或任何其他人士于客户收到本通知之前或之后提供),而当英皇需要运用此类个人资料时,亦会交由下列人士处理:
- 本网站及其商业伙伴,用作提供服务或产品推广之工作;
- 任何本网站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表(在执行本网站业务时);
- 向本网站提供行政、电讯、电脑、付款、证券结算、代理人、保管人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代理、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 经本网站授权处理保密资料之人士;
- 任何客户欲与其或已与其建立业务关系之财务机构及其联系机构;
- 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及(如有失责事件)财务公司;
- 根据对本网站有约束力或适用于本网站之任何法例或规例的规定,或根据并为施行由规管本网站之任何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作出或发出的并期望本网站遵守的任何指引或指导,或根据本网站向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的任何合约或其他承诺(以上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及不论目前或将来存在的),而有义务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向其披露该等资料的任何人士;及
- 任何为进行以上第二段所列用途之人士。
- 若客户已向本网站提供或可能影响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其他事项有变更,客户须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本网站。
- 倘若客户未能完全或准确地提供所需之资料,此将影响公司所提供服务之效率,并可能令本网站未能开立、保持、发展或继续提供有关之财务服务。
- 本网站在有需要时会审慎地将若干个人资料转移至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方以达到收集此等资料之目的,或直接与有关之目的。该转移会遵守条例之规定。
- 客户拥有于下列有关其个人资料方面之权利:
- 查核本网站是否持有其个人资料,要求取用及更正其个人资料;
- 查询本网站有关其在资料保存方面之政策、常规以及知悉本网站所存放其个人资料之种类;及
- 若客户不愿意本网站使用及/或转移其个人资料给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销用途,客户可行使其选择权拒绝促销。
- 任何查询或申请有关其个人资料,可填妥由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提供的「查阅资料要求表格」,将填妥的表格连同客户签署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致函本网站注册办事处。英皇保留向客户收取查阅费用之权利。
客户确认客户已阅读并明白以上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通知。如果阁下不欲收取任何更多关于我们的信息,请致电2838 3959、传真2574 0080 联络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阁下亦可以从以上途径要求查阅或更新阁下在我们纪录中的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