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香港發展虛擬資產初期須採取非常規範化方式

2022-12-19

港交所證券產品發展聯席主管及交易所買賣產品主管羅博仁認為,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申請破產揭露市場監管不足,香港在虛擬資產發展初期,必須採取非常規範化方式,向投資者提供相關產品。

 

證監會提出早期於香港引入的虛擬資產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只限於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買賣的比特幣、以太幣期貨ETF;相關ETF發行人須擁有最少3年管理ETF經驗,以及應採取主動型管理策略。 羅博仁認為,有關起步有效管控風險,因為比特幣和以太幣廣為市場認識,是目前最成熟、流通量最高的加密資產;至於交易所期貨合約亦具有集中結算、遵守嚴格規則,以及設有保證金水平等緩解風險的特質。

 

至於加密貨幣市場於FTX申請破產保護後劇烈波動,會否影響兩隻虛擬資產ETF上市後市場反應。羅博仁認為,交易所每個新產品或計劃都有自然生命周期,看待推出時機時,應該放眼長線發展。他相信,當有關產品的投資者教育愈趨成熟,交易將建立出增長趨勢。

 

他又指,監管部門雖然為產品設下限制,但ETF發行人管理風格仍具有靈活性,能夠為產品提供創新空間,令不同產品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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